张家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张家界高新区财政局   |  作者:吴旖旎  |   发布日期: 2020-06-18

 

张家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确实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我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张家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张财绩〔2020180)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湖南张家界经济开发原名“张家界旅游经济开发”,1992年6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2006年7月,张家界旅游经济开发区通过国家第三轮开发区清理整顿,更名为“湖南张家界经济开发” 。2007年4月30日,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开发区进行体制上划,将张家界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由“市区合办,永定区主办、市人民政府协办”调整为“市人民政府主办、永定区协办”。 2019年9月18日,根据市编委对开发区更名的批复(张编201950号),开发区管委会正式更名为张家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张政发〔2008〕9号、张办〔2012〕47号文件规定,高新区管委会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系正处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根据张办〔2015〕54号文件精神,高新区管委会下设内设机构8个,均为正科级,分别是:办公室、招商合作局、产业发展局、财政局、规划建设环保局、经济秩序监督局、党群人力资源局、监察局,核定编制38名;高新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1个——湖南张家界经济开发区(张家界科技工业园)创业中心,为正科级,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7名。另有市直各派出机构2个,均为正科级,分别是:国土分局、公安管理支队,核定编制11名市直2个派驻高新区机构经费均未独立核算相关费用由高新区财政负担,纳入管委会机关预算进行管理。

高新区管委会机关纳入了财政预算管理,2019年机关人员编制数为45人,其中:参公管理人员38人,事业编人员7名;年初预算实有在职人员44人,其中:参公管理人员38人,事业编人员62019年末,高新区管委会实有在职人员42人,其中:参公管理人员36事业编制人员6名

2、关于高新区财政体制说明

根据张政办发〔2012〕16号文件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2年起调整高新区财政管理体制,在高新区建立一级财政,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高新区规划范围(含永定区委托管理范围)内实现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方收入),为高新区区级收入。建立高新区财政金库,高新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编制预算、预算调整、决算草案,报市财政局审查。对高新区编制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草案,在市财政局向市人大报告本级财政预算、预算调整、决算时,一并向市人大报告,经市人大审查批准后执行。高新区财政局要建立预决算制度,单独核算辖区财政收支,并定时向市财政局报送有关报表和年度财政决算资料。

因此我管委会机关年初收支预算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市财政按照管委会机关在编人员数核定的人员经费490.99万元,另一部分是高新区财政未弥补办公经费不足,根据工作需要核定的招商引资、控违拆违等工作经费(2019年经市人大审查通过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为2100万元)。但在每年上报部门预算时,市财政又将我单位作为市直一个部门来对待,仅仅上报市级财政承担的按照管委会机关在编人员数核定的人员经费,本级财政预算收入不能列入单位当年度市级部门收入年初预算中来,导致单位预算调整较大,产生较大的差异。

虽然高新管委会作为市直机关预算单位,但高新区财政却履行的是区县一级财政工作职能,不能将我们作为普通的市直机关来对待。

3、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高新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高新区总体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按照规定权限组织实施高新区的规划、建设、高新和管理。

3)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研究拟定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和措施,提出重点行业、产品的研制和高新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高新区招商引资工作,审核高新区的投资项目,并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或报批。

5)负责高新区内土地管理。

6)负责高新区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7)统筹和管理高新区的财政、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经营工作。

8)负责对派出机构进行统一协调、监督和管理。

9)负责高新区内企业的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保障高新区内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负责高新区的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按照规定处理高新区的涉外事务。

10)负责高新区党的建设工作。

11) 负责高新区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

12)代管永定区阳湖坪镇。

13) 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4、部门整体支出规模和主要内容

我单位2019年度收入总计1769.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5.14万元,占本年收入 95.23%;其他收入84.35万元,占本年收入4.77%。本年支出总计196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7.3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3.09%;项目支出723.8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6.91%。

二、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全年收支预决算差异说明。具体原因是:一是每年上报收支预算时,市财政将我单位作为市直一个部门来对待,只能上报市财政按照管委会机关在编人员数核定的工作经费(2019年为490.99万元),本级财政收支预算不能列入单位年度收支预算中来。二是高新区系一级财政,主要承担着招商引资、土地管理、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一系列工作,高新区财政实际上承担是区县一级财政工作职能,相关经费支出较大,仅靠市本级财政每年预算的工作经费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每年高新区在编制本级财政预算并经市人大审核批准后,追加工作经费预算用于弥补管委会机关工作经费预算不足需求(2019年,经市人大审查通过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为2100万元)。由此,导致当年度收支预算数与实际决算数产生差异,超出了年初市财政预算批复数。

(二)基本支出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2019年度基本支出1237.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77.1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高新区单独考核绩效工资、奖金发放、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公用支出6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方面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9.13万元,主要用于经济工作会议表彰奖金、结对帮扶贫困户生活慰问、困难群众慰问、医疗补助缴费以及园区联系项目补助方面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追加金额为572.96万元,具体原因是:2019年调整预算安排增人增资减人减资与提标津补贴金额共计1.38万元;高新区管委会从2017年1月份开始实施单独绩效考核奖制度,该制度的适用对象为管委会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及派驻机构人员、抽调、借调及挂职人员。2018年全年共发放包含派驻机构人员在内的单独绩效考核奖294.70万元。2019年,调整住房公积金标准以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共增加支出85.7万元;第13个月工资、综治奖金、市级绩效奖金等共计167万元。基本支出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追加金额199.13万元,主要是用于经济工作会议表彰奖金、结对帮扶贫困户生活慰问、困难群众慰问、医疗补助缴费以及园区联系项目补助方面。

“三公”经费支出。2019高新区管委会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2.63万元,年初预算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张政办发〔2012〕16号文件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2年起调整高新区财政管理体制,在高新区建立一级财政,建立高新区财政金库,故我管委会机关年初收支预算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市财政按照管委会机关车辆编制数核定的三公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另外一部分是高新区财政为弥补办公经费不足,根据工作需要核定的招商引资等原因需要产生的三公经费。但在每年上报收支预算时,只能上报市财政按核定的三公经费中的公车运行经费2万元,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的公务接待费不能列入单位年度收支年初预算中来,导致单位预算调整较大,在年底决算时产生较大的差异,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0.41万元,减幅24.19%,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以来,高新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委的要求将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细节,通过尽量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接待规格,控制陪餐人数以及号召广大干部职工节约办公用车等措施,切实将精神落到实处。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万元的46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办公地点离市区距离远,内设分局(室)有8个,用于文件交接、市内因公出行,尤其是外出招商引资考察所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较多,决算数比 2018年减少0.75万元,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以来,高新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委的要求将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细节,通过号召广大干部职工节约办公用车等措施,切实将精神落到实处。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初预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万元的467.5%,主要用于公车运行油料费以及维修保养费等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办公地点离市区距离远,内设分局(室)有8个,用于文件交接、市内因公出行,尤其是外出招商引资考察所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较多,决算数比 2018年减少0.75万元,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以来,高新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委的要求将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细节,通过号召广大干部职工节约办公用车等措施,切实将精神落到实处。

3、公务接待费23.28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接待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张政办发〔2012〕16号文件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2年起调整高新区财政管理体制,在高新区建立一级财政,建立高新区财政金库,故我管委会机关年初收支预算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市财政按照管委会机关车辆编制数核定的三公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另外一部分是高新区财政为弥补办公经费不足,根据工作需要核定的招商引资等原因需要产生的三公经费。但在每年上报收支预算时,只能上报市财政按核定的三公经费中的公车运行经费2万元,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的公务接待费不能列入单位年度收支年初预算中来,导致单位预算调整较大,在年底决算时产生较大的差异,决算数比 2018年减少2.13万元,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以来,高新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委的要求将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细节,通过尽量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接待规格,控制陪餐人数以及号召广大干部职工节约办公用车等措施,切实将精神落到实处。

其中:(1)国内公务接待费支出23.2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共360批次、860人次。

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三)项目支出2019年管委会全年项目支出共计723.8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95.52万元(其中:“三公经费”支出32.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万元,资本性支出8.3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承担高新招商引资、土地管理、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所发生的会务费、广告宣传、公务接待、委托业务费等一系列支出。年初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市财政仅仅是按照管委会机关核定的编制人数将人员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并没有将项目支出经费纳入预算。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根据财经法规的要求,把实际支出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了划分。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高新区管委会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方向和主要内容体现在我市高新区工作任务、工作重点上,具体而言,我们主要做好了以下工作。

2019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多重压力叠加的严峻挑战,高新区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省委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市委“对标提质旅游强市”战略和“11567”总体思路,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效益迈上了新台阶。

(一)经济实力有新突破全年实现技工贸总收入31.78亿元,同比增长31.1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21.14亿元,同比增长20.24%;完成规模工业增加值5.87亿元,同比增长1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6亿元,同比增长19.88%,其中工业投资3.73亿元,同比增长17.62%,基础设施投资2.8亿元,同比增长24.42%。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6亿元,同比增长21.21%;完成税收收入2.37亿元,同比增长22.41%;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53亿元,同比增长21.75%。年纳税过千万工业企业实现破零,达到2家,即宏鑫建材、继源科技。

(二)招大引强有新成效。深入开展“招商引资攻坚年”活动,全年外出招商30余次,对接项目26个,合同签约项目10个,合同签约额124.1亿元。签约项目中有中国500强世茂集团、民营企业500强华通机电。世茂文旅产业项目签约投资100亿元,实现了招商引资100亿元以上项目零的突破,创历史新高。世茂项目从7月9日开始招商,到8月5日正式签约、9月18日摘地即开工,仅用了70余天时间,刷新了张家界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新速度。此外,内联引资、利用外资、外贸进出口等工作均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三)项目建设有新提升。深入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年初铺排重点项目38个,年度计划投资32.69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近20亿元。铺排的重点项目除4个前期项目外,其余均已开工或基本达到开工条件。从2017年开始,每年都集中开工投产一批产业项目,三年累计开工投产产业项目30个,合计投资32.87亿元,全部达产后可实现产值76亿元。2019年7月26日集中开工投产的11个产业项目,已经投产5个,实质性开工5个。高新区项目建设在2019年全市项目建设观摩会现场考评中首次位列全市第一,义乌国际电商产业园被评为全市产业项目第一名。

(四)营商环境有新优化。持续推进项目联系“五个一”、项目调“周联旬调月总结”机制,以集中讲评、专题研究、现场办公等形式适时调度。抓实征地拆迁,联合永定区先后5次开展集中行动,对湘丰白茶、义乌商贸城、新外滩二期违章小游园进行清表。完成迁坟2210座,签订征拆协议209451户,倒房133栋,扫清600亩土地用地障碍。完成项目供地996.21亩,其中出让563.65亩,行政划拨432.56亩。服务对接企业厂房需求,修改《标准厂房管理实施办法》,在公司注册、税务登记等方面开展代(带)办服务,在押金标准、租金收取等方面提供优惠,全年入驻企业5家,投产5家。深入开展“平安创建”系列活动,2019年2月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平安园区”。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管委会机关在资金预算安排、使用过程中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1、业务经费年初预算安排不足。由于预算安排不足,缺口资金只能调剂其他资金使用。

2、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精细,部分支出超预算。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

3、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存在预算控制率和结转结余变动等指标较高的问题。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推行政府机关绩效管理制度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政府勤政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近年来,管委会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绩效管理,争取产生更多的经济效益和更好的社会效益。

1.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局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3.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

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总之,2019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成绩有目共睹,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等方面工作也做得较好,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要求,我们认真进行了自评打分,自评得分93分,绩效工作较为满意。今后将继续加强高新区管委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水平。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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