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排污口整治任务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示

来源:   |  作者:黄学锋  |   发布日期: 2026-01-04

根据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现将我单位落实《张家界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第十七项整改任务“排污口整治任务重”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此项整改完成情况存在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截止2026年1月8日)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提交地址为:张家界高新区管委会1楼政务大厅。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视为无意见。

张家界高新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排污口整治任务重”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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