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政务信息公开反馈制度
第一条 为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了解、掌握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偏差,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通畅的反馈渠道。设立政务信息公开意见箱,设立投诉电话(8590661),并在经开区官网(http://kfq.zjj.gov.cn/)设立“投资咨询”、“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和“网上评议”栏目,多渠道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决群众的问题和困难。
第三条 跟踪落实,解决问题。经开区办公室定期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由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批示后送相关科室处理。各承办科室要及时解答和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办公室做好跟踪督查工作。
第四条 及时反馈,公开答复。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由有关科室采取书面答复、会议通报、网络反馈等形式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反馈,确保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勤政廉政问题的举报件由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和反馈。
第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湖南张家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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